2016年度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
来源:佛山市侨联发布日期:2017-09-08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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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6年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情况分析

  二、“三公”经费情况

  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6年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引导和协助海外侨胞来禅兴办公益事业。

  (二)管好用好侨联福利基金,开展扶贫助困、慰问有困难的归侨、侨眷,救济孤寡的归难侨、奖教奖学等工作。

  (三)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促进乡谊亲情,鼓励他们同居住地人民和睦相处,为居住地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的友好合作而努力。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鼓励他们为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

  (四)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积极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服务,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华投资服务。

  (六)信访和投诉处理工作。

  

  一、机构设置

  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由1个决算单位构成,包括:广东省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参公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16年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佛山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情况分析

  2016年,本部门决算总收入513.3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1.81%。总支出468.4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83%。

  (一)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决算51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85.92万元,占94.66%;其他收入0.24万元,占0.05%;上年结转27.19万元,占5.3%。

  (二)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支出决算468.49万元。按支出决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67万元,占71.86%;其他支出20.22万元,占4.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7万元,占17.80%;医疗卫生支出7.91万元,占1.69%;住房保障支出20.32万元,占4.34%。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2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9.7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96%;公务接待43.4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3.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决算没有减少或增加。

  “三公”经费决算公务接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了与海外侨团侨领联系的工作力度,邀请多个社团及侨领回国返乡走访考察。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总额38.9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4.46%。

  机关运行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从严从简,减低公务活动成本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纳入财政绩效自评范围的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